四川省天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成都平原经济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5个专项规划的通知
川天然资发〔2024〕36号
各市(州)人民当局,省当局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元:
经省当局赞成,现将《成都平原经济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川南经济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川东北经济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攀西经济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现实当真组织执行。
附件:
1.成都平原经济区河山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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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川南经济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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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川东北经济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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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攀西经济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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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川西北生态示范区河山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四川省天然资源厅
2024年8月28日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