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报登记方面,提出全面发展预购商品房预报登记,奉行预购商品房合同登记与预报登记同步解决;推广存量房预报登记,从源头上防备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支持地皮出(转)让预报登记。支持新出让地块在首期缴纳不低于50%出让金后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报登记与抵押登记;支持未实现投资总额25%的国有出让地皮,在签定让渡和谈后,先行解决转移预报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让渡前提时,再申请解决不动产登记手续。受让方持预报登记证明能够解决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项目建设审批、调换手续。
支持分步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已解决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在构筑物落宗后,通过解决抵押权调换登记或者以在建构筑物抵押置换,将拟解决预报登记商品房对应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份额从抵押领域中解除;已解决在建构筑物抵押的,支吃祗业按批次按套解除抵押,方便购房人解决预报登记。
提高涉企登记服务水平。在现有企业不动产登记服务专窗的基础上,延长尝试专人包保服务。全面奉行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个窗口、 30分钟办结的“130”办结尺度。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提质增效。深入不动产登记+金融协同,不休优化跨杏装带押过户”解决流程,逐步将“带押过户”拓展覆盖至工业、贸易等各类不动产。全面奉杏装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提取”一窗办结,购房户在解决转移登记时同步实现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