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住建局颁布《成都市住宅物业业主共有资金治理法子(试行)(征求定见稿)》(简称《征求定见稿》),对共有资金起源、专户治理、存入和使用等作出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定见。
哪些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并且该当纳入共有资金专户存储和治理?《征求定见稿》明确指出六项资金——利用共有部门经营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所得收益;(一时)治理规约或业主共同决定由整个业主共同分摊缴交的用度;业主共同决定尝试自行治理的,依照自行治理规划分摊交纳的治理费;共有部门被依法征收、征用的赔偿费;共有资金产生的孳息;其他合法共有收入。
同时,业主大会成立后,渣滓筹备经费存入共有资金专户。构筑物及其从属设施的维建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建资金)归业主共有,依照有关司法、律例、规章划定尝试维建资金专户治理。
共有资金若何存入和使用?《征求定见稿》指出,共有资金该当出入独立、依法使用,未经业主共同决定,不得擅自使用。共有资金重要用于补充专项维建资金,也可用于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运行经费、采办共用设施设备保险和物业治理必要的其他支出。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