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至17日,天然资源部律例司司长晏波带队来川调研矿产资源法执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有关工作,期间,在省厅组织召开座谈互换会并赴攀枝花实地调研。
座谈会上,律例处就我省矿产资源治理、法治天然建设、对条例的定见建议等作汇报,省林草局、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天然资源投资集联结合工作现实,在立法衔接、地质勘查激励、矿权出让等方面提出定见建议,天然资源厅有关处(室、局)结合前期征求定见情况,进一步互换讲话。
晏波对我省矿产资源治理和天然资源法治建设功效赐与注定。他暗示四川是矿产资源大省,治理经验值得借鉴和进建,各单元对条例立法的思虑建议也提供了沉要参考,调研组将当真钻研参考,切实提升条例立法质量,确保以良法推进发展、保险善治。
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地质调查钻研院、省天然资源投资集团,天然资源厅律例处(审批处)、矿权处、矿保处等有关处(室、局),省储量评审中心有关掌管同道参与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