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打算单列市天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天然资源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美满处所当局专项债券治理机造的定见》(国办发〔2024〕52号,以下简称“国办发52号文”)有关要求,阐扬处所当局专项债券稳经济、促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好支持使用专项债券发展地皮储蓄工作,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发债要求及资金使用主体
申请刊行专项债券的地皮储蓄项目须纳入地皮储蓄打算,并在全民所有地皮资产治理信息系统中有对应的标识码。各地要优先将措置存量闲置地皮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地皮储蓄打算,确有需要的新增地皮储蓄项目也应纳入地皮储蓄打算。存量闲置地皮蕴含,企业无力或无意愿持续开发、已供给未动工的房地产用地,以及其他切合收回收购前提的地皮。2024年11月7日之后供给的地皮不列入存量闲置地皮领域。用于地皮储蓄的处所当局专项债券资金只能由纳入名录治理的地皮储蓄机构使用,尝试专款专用、封关治理,专项用于地皮储蓄工作。
二、美满专项债券申报审核流程
处所各级天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经营地皮储蓄项目,优先选择成熟度高、操作性强、预期效益显著、风险低的项目,假造并审核项目执行规划,论证项目执行规划的可行性、合规性、合法性,蕴含纳入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地皮清单情况、项目执行主体纳入全河山地储蓄机构名录情况、纳入地皮储蓄打算情况、地皮权属(是否存在抵质押、查封等情况)、项目融资收益平衡情况等,确保使用专项债券的地皮储蓄项目融资收益平衡,领导督促有关方面实时上缴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共同财政部门做好有关专项债券刊行治理等有关工作,将项目信息实时提供财政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处所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用于地皮储蓄的专项债券刊行治理监监工作。
对非“自审自觉”试点地域,各地要依照国办发52号文要求,做好常态化项目储蓄,并由财政部、天然资源部对用于地皮储蓄的专项债券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择优铺排刊行,并依附处所当局债务治理信息执行系统进行全流程监管;对“自审自觉”试点地域,地皮储蓄项目经省级人民当局审核核准后,省级财政部门即可组织刊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财政部、天然资源部登记。
三、做好资金和收益的综合平衡
用于地皮储蓄的专项债券刊行和使用该当严格对应到项目。一个地皮储蓄项目由单个或多个地块组成,凭据地块区位特点、执行期限、项目收益等成分确定项目领域。专项债券资金可在统一地皮储蓄项目内分歧地块之间调剂使用,但以单个地皮储蓄项目为单元,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各地要在评估本地域地皮市场供需关系的基础上,当真做好项目需要论证,合理确定专项债券用于地皮储蓄的刊行期限。
四、严格监督治理
设区视注县人民当局要压实主体责任,对项主张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掌管,并在省级财政、天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导下,加强组织辅导,规范推动执行,强化工作保险,审慎、稳妥使用专项债券支持地皮储蓄有关工作,不得利用专项债券资金反复回购,造成债券资金空转、虚增财政收入等问题,坚定守住不产生沉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险地皮使用权人合法权利。
省级财政部门、天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皮储蓄项目执行情况及专项债券使用情况的监管、抽查,于每年第三季度,将上年度专项债券用于地皮储蓄的发杏注使用、资金偿还、项目进展等情况,结合报财政部、天然资源部。财政部、天然资源部对部门沉点项目发展随机抽查。
本通知自觉文之日起执行。如有关内容与《财政部 河山资源部关于印发〈处所当局地皮储蓄专项债券治理法子(试行)〉的通知》(财预〔2017〕62号)有关划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