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海市天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强化一时用地治理的通知,明确加强一时用地放哨监管、审批服务和登记、监管使用及复垦等工作,切实遏造一时用地违法行为。
通知提出,要加强一时用地放哨监管。该局将成立定期抽查造度,采取会议座谈、表业实地踏勘和内业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核准的一时用地进行查抄,对不切合一时用地要求和未实现复垦工作的情况予以传递品评。同时,按年度统计县(市)领域内的一时用地,超期一年以上未实现地皮复垦、达到应复垦规模 20%以上的,地点县(区)应暂停一时用地审批。
通知要求,要做好一时用地审批服务和登记工作。各县(区)要自动染指,实时相识项目一时用地需要,领导和督促用地单元申请解决一时用地手续,对切合前提的一时用地实时进行审批。各县(区)天然资源局要实时更新地皮复垦等信息,并在每季度末将一时用地审批台账报市天然资源局登记。
通知强调,要做好一时用地监管使用及复垦工作。一时用地使用人该当依照核准的用处使用地皮,不得让渡、出租、抵押一时用地,并依照“谁使用、谁复垦”的准则,按时足额预存地皮复垦用度。一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时,用地单元应拆除一时建(构)筑物,推广地皮复垦使命。